河南:对各类垃圾分类不规范现象说“不”!公众举报属实给予奖励
2022-02-24 17:13:06 来源: 郑报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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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垃圾分类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居民个人的积极参与。居民个人参与生活垃圾管理有哪些途径?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住建厅城市管理处处长王广军回答了这个问题。

王广军说,生活垃圾分类关系到居民日常生活的每一天、每一个人,《办法》第23条第一款明确,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内,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办法》第48条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可以申请设置公益性岗位,市、县人民政府城市生活垃圾主管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为热心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督工作的市民群众提供了参与途径。

同时,对实践中违反《办法》的现象,第51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城市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畅通举报和投诉渠道,公布举报方式,方便公众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可酌情给予奖励。

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该单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全省广大市民群众应积极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各类不规范现象说“不”!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绿色环保的工作生活环境。

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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