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最新发布:堂食、娱乐场所、办事大厅、线下培训构有序恢复
2022-04-07 10:01:04 来源: 漯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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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19号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8日零时起,全市(除临颍县外)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来(返)漯人员管控

(一)所有外地市来(返)漯人员,均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如实告知个人信息、健康状况和行程信息。省外和省内发生疫情城市的来(返)漯人员还需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来漯后严格按照社区(村)要求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管理措施。对于因瞒报、谎报、迟报相关信息、拒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输入、扩散等严重后果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外地市来(返)漯黄码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按照“三天两检”等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直至通过人工或自动等方式转为绿码才能解除居家健康监测并恢复正常流动。(三)对于部分高风险的黄码人员,例如疫情严峻城市返漯人员,严格按照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社区(村)要求实施集中隔离等管控措施。

(四)省外来(返)漯人员,要通过豫事办APP、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等方式,提前3天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完成“来豫(返)豫人员社区报备系统”报备登记。

(五)社区(村)、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全面加强外地返漯员工健康监测,加强外地返漯人员排查,规范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二、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恢复餐饮门店和场所堂食,接待量不超过额定座位数的50%,提供公勺、公筷等服务,引导就餐人员隔位就餐、隔桌就餐、同向就餐,使用无接触支付。影剧院、体育馆、文化馆、公园游园、景区景点、洗浴中心、美容美发、网吧、健身房等各类室内文体娱乐场所,按照最大承载量的50%开放;各类室外文体娱乐场所,按照最大承载量的75%开放。政务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宗教场所等按照最大承载量的50%开放。以上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员工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消毒通风、测温亮码、扫场所码、规范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银行、农(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按照属地和行业部门要求,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托幼机构),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基础上,有序恢复线下培训活动。

三、强化聚集性活动管理

倡导全市居民减少聚会聚餐,聚会聚餐不超过10人。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承办5桌(每桌不超过10人)以上宴会的餐饮单位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各类会议、培训、展览、演出、招商等大型活动,推行线上举办。线下非经贸类大型活动和跨省大型活动一律停办。必须举办的线下大型活动实行“一事一报”,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向活动举办地疫情防控部门提出举办申请。单场次50人以上的活动由县(区)级审批、100人以上活动由市级审批。未经疫情防控部门评估通过的聚集性活动,一律不得举办。

四、强化防控责任落实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职责职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完善各行各业防控方案,全面加强各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指导,对于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共场所,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者坚决予以关停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强化个人防护

奥密克戎变异毒株潜伏期短、传播力强、传播速度快,请广大群众坚持防疫“三件套”(即: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即:做到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做到出现疑似症状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自我隔离。注重疫苗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尚未接种加强针的积极主动尽早接种。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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