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发布 审结侵害“花花牛”“农夫山泉”等知名品牌和商标案1644件
2022-04-25 16:56:57 来源: 郑报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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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涉民生类犯罪,共对47人适用了禁止令;强化案件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深化技术调查官运用,为知识产权审判提供强大“智库”支持……今天(25日)上午,在“4.26”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郑州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郑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并通报了去年以来郑州知识产权法庭的总体工作情况。

数据:去年郑州法院审结4456件知识产权案

据通报,2021年全年郑州法院共受理各类知产案件4696件,审结4456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87件,民事案件4362件,行政案件7件。郑州知识产权法庭被河南省高院评为李庆军式十佳办案团队并荣记集体二等功。

自2021年6月开始,郑州航空港区法院和管城法院在受理诉讼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的有关著作权、商标权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基础上,增加受理郑州地区的一审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两个基层法院2021年共受理案件2211件,审结2154件。

面对收案量持续增长的态势以及疫情防控形势下人员被抽调参与防疫和庭审方式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新情况,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始终保持在良好区间运行。郑州市中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占比2021年为98.37%,服判息诉率为91.4%,均与去年同比基本持平。

特点:侵害专利权案件22案适用惩罚性赔偿

全市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呈现哪些特点?一起了解一下:

涉及行业领域广

当事人诉请保护的知识产权类型涵盖玩具、服装、食品、医药、通信、机械、农业等诸多与群众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领域。

案件标的及社会影响逐年增大

权利人一审主张侵权赔偿额超过100万元的案件逐年增加。有些敏感案件不仅涉及前沿专业领域及经济发展新业态,还关乎社情民生,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技术类案件数量与去年基本持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发明专利权、垄断、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侵权等案件为技术类案件,二审法院为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受理776件,与去年基本持平。

权利人合法权利得到有效维护

针对“举证难”问题,对故意阻扰法院进行证据保全的情形采取不利于该行为人的事实推定,充分运用诉前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措施,及时、高效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侵权数额的认定方面,综合考虑原告权利类型、实际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被告主观过错、非法获利、侵权范围及影响等因素,充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在审结的案件中,权利人保持较高的胜诉率。

新冠肺炎疫情、洪涝灾害对案件处理形成客观影响

案件当事人经营活动开展较为困难,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洪涝灾害等因素,合理确定判赔数额,在调解工作中,加大明法释理力度,最大程度促成案件调解息诉。

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

为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权利,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涉及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侵害专利权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22件。

举措:严厉打击涉民生类犯罪

严厉打击涉民生类犯罪。对涉及食品、药品、母婴用品、种子、化肥、建筑、汽配、五金、市政等领域中,与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生命健康、农业生产和公共安全相关的犯罪,依法从重判处刑罚,量刑时一般不考虑适用缓刑,切实保护民生安全。如李某某等28人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藏罪案件,被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确定为年度《3.15案例》。

继续加大财产刑适用。严格审查犯罪行为非法所得,并依法予以没收。严格审查犯罪行为非法经营数额,从严判处相应数额的罚金,切实做到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罪能力。共没收非法所得397.52万元,判处罚金4085万元。

深化刑罚执行效果。对适用缓刑和部分实刑的犯罪分子依法适用禁止令,从行为上对其从事市场经营活动予以严格限制,共对47人适用了禁止令。

激励市场创新活力。审结涉及石化、汽配、冶炼、通讯、种业等领域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1240件、植物新品种权案件104件、商业秘密案件13件,有力保护了专利权人、植物新品种权人等主体的权益,激励科技创新,提高科研工作者技术创新、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的积极性,为创新主体提供明确、稳定、可预期的规则指引,让创新创业者坚定信心,提升社会创新活力。如原告北京北方丰达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诉某被告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等5起案件,被最高法院分两批确定为种业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告清华大学诉某被告侵害发明专利案件,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公报案例。

净化市场环境。

办理大量涉及民生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审结侵害“花花牛”“莲花味精”等一批河南省知名品牌和“巴布豆”“江中”“农夫山泉”等全国知名商标案件及不正当竞争案件1644件,对恶意侵权的行为从严进行判赔,制裁傍名牌、蹭知名度的不正当行为,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有力地保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

促进文化传播。规范审理侵害著作权纠纷案1122件,制裁了复制、传播、销售等各类侵权行为。如原告长沙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某协会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年度50大典型案例。

创新:深化技术调查官运用

强化案件调解。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思路,针对部分商标权纠纷、著作权纠纷、外观设计专利纠纷等案件当事人对侵权事实没有争议、仅对赔偿数额有争议的特点,根据案件性质、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诉求和调解意愿,合理运用调解或者裁判方式处理案件,当调则调,当判则判,共计调解案件1046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深化技术调查官运用。自2019年郑州中院启动技术调查官制度以来,招聘技术调查官共计51人、技术专家69人,技术调查官、技术专家参与案件并出具调查意见书、进行案件论证120余件次,为知识产权审判提供强大“智库”支持。

制裁虚假陈述行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对虚假陈述的当事人进行罚款或者拘留,制裁其干扰正常诉讼的行为,避免司法资源的无谓浪费,引导当事人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氛围。

加强保全措施运用。为有效解决知识产权维权中存在的“取证难”问题,对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调取的档案材料、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等证据,由法院向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发放律师调查令90余份,出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裁定50余份,及时固定证据,防范当事人转移财产,减轻权利人维权难度。

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文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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