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爸爸借下的钱,我们就应该帮他把钱还了” 少年,好样的!
2022-06-11 06:16:24 来源: 郑报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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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许多18岁的高考生正坐在考场上奋笔疾书,就是这样重要的日子里,在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里,却坐着一个年龄相仿的孩子正在和申请人讨论如何还款的事宜。

因急需用钱,2017年8月小葛的父亲葛某峰向同村的王某借款4万元,双方约定一年内还清。但2018年葛某峰不幸因意外去世,这笔欠款搁置下来。难道就此“人死债消”?王某每次想起这笔借款都有深深的无力感,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21年4月王某将葛某峰的妻子、儿子、女儿、及父母诉至巩义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令小葛一家十日内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归还王某的4万元借款及利息。可胜诉后的王某催要无果,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崔东鹏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小葛的爷爷,询问其还款意愿,期间,小葛爷爷的情绪很激动,觉得自己白发人送黑发人,家里失去了经济来源,不仅要照顾年迈的老伴和年幼的孙子、孙女,还要收拾儿子留下的烂摊子,他委屈万分并挂断电话。在崔东鹏多次耐心沟通、百般抚慰、释法明理下,小葛的爷爷情绪慢慢稳定。面对刚成年的小葛,爷爷将此事告知,征求小葛的意见。没想到,小葛主动劝解爷爷“人无信不立,既然是爸爸借下的钱,我们就应该遵守承诺,帮他把钱还了。”

看到爷孙二人携手而来,崔东鹏很受触动,“我愿意替父亲还钱”简单的话语里是对诚信最好的诠释。崔东鹏立即找来申请人王某,王某知道小葛主动来还钱,考虑到今后小葛家里生活不易,他也应该有个表示。与家人商量后,王某自愿放弃部分本金及利息,这一暖心举动让小葛爷爷一度哽咽,最终双方以2.5万元达成和解并当场偿还,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继承遗产就有义务偿还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作为遗产继承人的小葛一家已然继承遗产,所以有义务偿还葛某峰生前的债务。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张艺 张梦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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