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请长假读研没批,自行离职此前工资不发?
2022-03-01 18:42:09 来源: 郑报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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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某因为读在职研究生必须要请长假,而公司又不批准,不得已,他办了自行离职,但没想到,曾在工作期间完成的项目等工资,也都没了下文。今天,郑州惠济区法院执行局执结这起劳动争议案件,帮他讨回2万余元工资。

毛某原系某设计公司员工,2018年2月入职后,公司一直未与毛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某设计公司工作期间,毛某多次以就读在职研究生为由向公司请长假。

2020年11月,因毛某再次请假时未批准,毛某在未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的情况下自行离职。后因双方发生纠纷,毛某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设计公司向毛某支付项目提成、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共计2万余元。

某设计公司不服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判决设计公司向毛某支付2019年度项目提成2万余元。

由于某设计公司期限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毛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则表示,因毛某的离职,给该公司数个项目造成损失,对判决书内容不认可,故不愿履行。对此,执行法官一方面多次向被执行人公司及其负责人释法明理,详细阐明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告知其拒不履行将会影响公司招投标等经济利益及社会信用。终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全部2万余元执行款。

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 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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