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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关注:用法治力量守护“母亲河” 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两年干得咋样?河南法院交出答卷
2022-09-01 18:07:07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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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9月1日省法院实行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统一由郑铁两级法院集中管辖以来,两年时间,河南法院采取哪些举措,取得哪些实效?今天(9月1日),河南省法院召开发布会,交出一份答卷,请您来阅卷。


(资料图)

两年审结案件1971件,结案率93.55%

实施集中管辖两年来,郑铁两级法院审理各类环境资源类案件2107件,审结1971件,结案率93.55%,服判息诉率72.6%,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33.16天,比实施集中管辖之前82.53天减少近50天,有力打击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全力守护黄河安澜。

让破坏黄河生态环境者付出沉重代价。郑铁两级法院严惩重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让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者付出沉重代价,教育、警示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让黄河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山青水秀,蓝天白云。封丘县某精细化工公司、徐某金等13人污染环境案,2800余吨有毒有害废液被倾倒黄河主河道,法院判处13名人员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大对非法开采黄河河砂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保护黄河河道堤防和行洪安全。邵某锋非法采矿案,邵某锋非法从黄河河道抽取河砂进行出售盈利,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80万元,对非法采砂者形成了强大震慑。

两年来,共受理涉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673件,审结582件,判处犯罪分子991名,一审刑事案件服判息诉率由2020年96.36%上升至2021年99.19%,二审服判息诉率100%。

让生态环境损害者为自己的行为“埋单”。两年来,共受理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65件,审结51件。在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增加违法犯罪成本,让行为人为污染行为“埋单”。梁某宾等4人非法生产粗酚案,行为人将废液倒入河流,造成严重水污染事故,严重损害河流附近群众的环境权益,在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后,法院根据村委会的诉求判决梁某宾等4人赔偿46万余元。依法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坚决保护好社会公共利益。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6件,审结6件。

受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件3件,结案2件。在依法追究徐某金等13人污染环境罪的责任后,郑铁中院主动联系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促其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主体责任,积极与污染企业进行磋商,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解协议并予以确认,实现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入选2021年最高法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支持行政机关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两年来,共受理涉黄河流域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926件,审结85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85.27%,服判息诉率58.1%。洛阳某耐火材料公司诉偃师市环境保护局罚款案,该公司明知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出现故障,仍然继续生产经营,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偃师市环境保护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院依法支持该处罚决定,严厉打击了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彰显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责任担当。

“基地+巡回审判”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

做实做优智慧环资审判。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为线上办案、远程阅卷、远程提审、电子送达、执行财产网络查控处置等提供保障。针对部门间信息共享滞后的问题,积极推进政法专网建设,促进审判、检察、公安等专网融合畅通、衔接配合;针对当事人“立案难”问题,畅通集中管辖后立案渠道,引导当事人通过手机或电脑客户端,实现当事人“足不出户”在线咨询立案、提交材料、缴纳费用,网上立案率达88.86%。针对当事人庭审来回奔波的问题,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模式,实现纠纷解决高效、便捷、低成本。两年来,通过互联网审理案件468件,占比23.74%,诉讼更加便利,有效提升了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探索“基地+巡回审判”模式。2021年6月3日,郑铁中院在焦作市武陟县人民胜利渠渠首挂牌成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12月14日,在濮阳渠村建立第二个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郑州、洛阳、焦作、濮阳、安阳以及孟州市、博爱县、台前县等流域法院也积极加强与当地行政机关协作,共同设立12个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开封、新乡设立2个黄河湿地保护基地,司法保护黄河中下游生态的合力不断增强。针对黄河流域跨度大、当事人应诉距离远的问题,在黄河沿岸设立7个巡回法庭,坚持到案发地开庭,既便利群众诉讼,又方便调查取证,还有利于群众广泛参与,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宣传效果;选取具有宣传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常态化开展环境资源审判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活动,把庭审开成生动的环保法治宣传课堂。集中管辖以来,郑铁两级法院通过巡回审理方式办理案件385件,占比19.53%,受到流域群众的一致好评。

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在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实行七人合议制,在重大复杂案件中选取专家为审判人员提供技术咨询,在庭审中引入专家辅助人制度;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旁听庭审。集中管辖以来,郑铁两级法院累计邀请旁听人员5000余人次。

倾力打造环资审判专业化河南品牌

郑铁两级法院在原有机构设置的基础上,抽调民事、刑事、行政业务骨干,组建环资庭和环资审判团队,专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归口审理机制。去年11月16日,最高法院作出《关于同意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跨区域管辖部分环境资源案件并调整郑州、洛阳铁路运输法院管辖范围的批复》,“两横一纵”集中管辖审判体系初步形成。今年5月11日,省编办批复同意在郑铁中院设立郑州环境资源法庭,目前郑州环资法庭已经运行,为下一步构建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提供了良好条件。

集中管辖以来,省法院先后召开三次新闻发布会,通报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郑铁中院两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集中管辖工作情况,并发布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为统一裁判标准,省法院先后发布2批黄河流域典型环境资源案例,郑铁中院发布1批典型案例,最高法院过去两年发布的20个黄河流域典型案例中我省有8个入选。

协调联动,构建“共抓大保护”新格局

省法院与青海等九省区高级法院共同签署《黄河流域9省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整体司法保护;提前研判集中管辖后面临的立案、开庭、文书送达以及与地方法院协调配合等问题,研究出台《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联席会议制度》,集中管辖法院与当地法院的协调联动得到加强。

省法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会签《关于实行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加强三家在刑事案件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的整体合力;与省检察院会签《关于实行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加强与检察机关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方面的衔接,更好协调解决黄河生态保护案件办理中出现的问题。

省法院还与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会签《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协作的意见》;与省检察院、省公厅等会签《河南省废弃矿山集中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郑铁两级法院先后与黄河河务局、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执法机关召开23场座谈会,围绕黄河保护与治理现状及滩区移民迁建、违建项目拆除、鱼塘整治、非法采砂等难题,开展常态化交流研讨,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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