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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新视野】@在郑人员 明日11时,第一期3000万元中秋百货券钜惠来袭!
2022-09-09 15:57:48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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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记者今日从郑州市商务局了解到,第一期3000万元中秋百货消费券9月10日即将来袭,届时将通过支付宝、云闪付平台同时发放,所有在郑人员(包括外地来郑人员)均可参与领取。

本期百货消费券共计发放3000万元。其中,通过支付宝平台发放2000万元,通过云闪付平台发放1000万元。发放时间:9月10日11:00,使用时间:9月10日11:00—9月25日24:00。

通过支付宝平台发放的为50元消费券包1个,内含10元、20元、20元不同面值消费券3张。其中,10元券在消费满40元时使用,20元券在消费满80元时使用。每人每天限使用1张。

通过云闪付平台发放的为50元、100元、200元三种不同券值的单张消费券,消费者可任意领取1张。其中,50元券在消费满200元时使用,100元券在消费满400元时使用,200元券在消费满800元时使用。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郑人员(包括外地来郑人员)通过“支付宝APP”、“云闪付APP”、“郑好办APP”活动页面均可参与领取,每位消费者可在不同平台各领取一次,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通过支付宝平台领取的百货消费券,可在郑州市域内的零售、成品油等行业线下实体商家使用,商家须支持“支付宝”付款方式。(支付宝联系电话:95188-1)。通过云闪付平台领取的百货消费券,可在郑州市符合条件并报名参加活动的大型商场和超市使用(商家名单详见云闪付APP活动页面),仅允许以“被扫支付”方式核销使用。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付款时,需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云闪付联系电话:95516)。

在此提醒: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优惠券叠加使用。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过期未使用的,自动收回。

郑州市商务局明确,活动严禁以虚假交易等方式套取消费券补贴,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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