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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报资讯】郑州交警两个支队联合行动,查处摩托车违法
2022-09-21 17:07:17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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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为净化郑州建成区道路交通环境,按照郑州市公安局和郑州公安交管局的部署,11月20日晚,郑州交警二支队和七支队联合行动,在郑州市西区“四个中心”附近道路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查处行动。

11月21日晚21时,在郑州交警二支队院内,20名来自七支队的铁骑队员和20名二支队的辖区交警正在集结,交管局宣传处处长兼交警二支队政委贾伟对此次联合行动进行了部署和动员,随后交警七支队支队长宋斌一声令下,交警和铁骑队员分别驾驶警车向“四个中心”出发。

21:50分许,巡逻交警在丹水大道(凯旋路—陇海西路)路段,民警发现有十几辆摩托车在路边聚集,铁骑队员发挥速度优势,立即驾驶警车将这些摩托车控制,其中有二三辆摩托车在发现交警后试图“逃跑”,但均被铁骑队员拦下。

随后,交警二支队民警开始对摩托车驾驶员逐一进行检查,摩托车车主都分别出示了驾驶证和行驶证,民警按照《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摩托车驾驶员违反通行规定的行为,分别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其中,一辆车号为豫A218AQ的摩托车因逾期未年检,驾驶员陈某被交警二大队民警合并处以400元罚款、记1分的处罚。

除了摩托车以外,民警还发现有部分电动车车主也在现场炫车技,并且大部分车主都没有佩戴头盔,民警对他们提出严厉的批评,并将车主信息录入非机动车文明劝导平台,让电动车驾驶员当场签署《文明出行承诺书》。

据统计,在当晚的联合行动中,共查获摩托车违反通行规定13起,逾期未年检1起;查处电动车违法7起。查处行动结束后,交警二支队二大队大队长马大鹏再次提醒摩托车车主:根据《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摩托车(依法执行公务的除外)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上通行。“百日行动”收官之际,郑州交警将持续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请市民遵守通行规定,并且做到不改装、不炸街、不炫技,安全守法出行。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徐富盈 通讯员 李冰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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