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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消息:帮农民工拿到工钱回家过年,管城区检察院联合八部门建立司法协作机制
2023-01-11 22:58:24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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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郑州管城区农民工刘小勇(化名)终于拿到被拖欠的25200元工资。刘小勇对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吴亭亭连连说道,“今年回家,能开心过大年啦!”

春节前如愿拿到拖欠的工资

刘小勇2022年一直在管城区一处工地务工,但在工期结束后,包工头却迟迟不肯支付他工资。刘小勇多次进行讨要,包工头虽认可欠款金额,但却总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拒不支付。无奈之下,刘小勇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投诉,但因包工头出具的欠条语焉不详且关键信息缺失,事情解决陷入僵局。无奈之下,刘小勇来到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


(资料图)

“刘小勇作为进城务工人员,实际付出了劳动,理应得到相应劳动报酬。包工头李某拖欠工资,致使刘小勇民事权益受到侵害,在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获得权利救济的情况下,有权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获得救济。”管城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吴亭亭受理案件后,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支持其向管城区法院起诉。此时的刘小勇一方面迟迟拿不到工资,另一方面因为疫情影响一时难以找到工作,生活已是非常窘迫。检察官吴亭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积极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为他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同时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将2000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刘小勇手上,帮他暂时解决生计问题。2022年12月,管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被告人包工头李某于10日内支付原告刘小勇劳务费25200元,刘小勇在春节前如愿拿到工资。

14条具体措施打击恶意欠薪

1月6日,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牵头联合区人民法院、管城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8家职能单位,会商签署《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14条具体措施。将恶意欠薪作为打击重点,强调依法严厉惩处,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要求法、检、公三部门在办理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恶意欠薪案件时,加强分工合作,做到快侦、快诉、快判。同时,《意见》强调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时,注意甄别不同情形,注重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与护航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并行,既做“护薪人”,又做“护企人”。

《意见》规定,相关职能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但因当事人存在诉讼困难无法保障自身权益时,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并将线索移送区检察院。区检察院依法研判后作出决定,应及时通知移送单位。审判机关在收到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后,要将审判结果及执行情况进行“双回复”。《意见》要求在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时,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突出保护弱势群体,全程促进依法和解。

《意见》将打击冒充农民工讨薪类虚假诉讼作为治理清欠工作的延伸,加强线索研判甄别,强化协作配合深挖根治犯罪,建立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跟踪跟进等制度,依法打击虚假诉讼,强化精准监督。

畅通农民工起诉“绿色通道”

管城区检察院将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充分畅通农民工起诉“绿色通道”,做到接待、受理、审查和线索移送有效衔接,对相关案件问题,做到第一时间接待、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答复。在履职过程中,如发现相关行政机关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情况,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将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该《意见》是由检察机关发起、多部门共同签署的联合办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专门性文件,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在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中需承担的职责义务,对线索发现移送、案件审查办理、案件类型划分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分工,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联络沟通机制,不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及时排查问题,旨在有效形成行政维权与司法维权合力,打击恶意欠薪,引导依法维权,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蒋瑞东 王彬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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