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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不满公司收费,抖音上开怼,被判赔礼道歉
2023-02-01 19:15:39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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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公司的收费行为,张某抖音网络平台发布带有贬损性语言的视频,点击量近千次,被公司告至法院,要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今天,省高院发布的这起名誉权纠纷案引起关注。


(相关资料图)

张某与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2013年1月30日至2019年1月29日,张某以32万元租用公司的一辆客车经营。

合同到期续租时,因收费问题发生纠纷,张某在抖音实名发布带有贬损公司语言的视频,点击量近千次,公司以名誉受损为由诉至法院

要求张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一审后案件上诉到周口中院。

周口中院审理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在享受言论自由表达自我观点的同时,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矛盾,应采取合法方式来解决。而张某在抖音发布视频,以带有贬损性的语言主观评价公司损害了公司的声誉,明显不当。

依据《民法典》第1024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等规定,判决张某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向公司赔礼道歉。

主审法官介绍,利用信息网络媒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非常普遍,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他人,轻者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如诽谤信息被浏览五千次以上或转发达五百次以上或造成相关人员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若利用社会敏感热点案(事)件炮制谣言、误导民众,造成社会秩序混乱或群体性事件,也将构成寻衅滋事罪。

主审法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贪图一时口舌之快,或恶意炒作吸引流量发泄不满煽动网民情绪,很可能会稀里糊涂锒铛入狱,铁窗之泪追悔莫及。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张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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