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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即时:以案说法 | 物业服务有瑕疵,拒绝缴物业费!可以吗?
2023-03-02 18:07:01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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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小区,每年一到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时候,因为一年中对物业公司服务瑕疵而不满的业主总是攒了一口气,认为服务不到位还想要钱。物业公司就跟业主说,你不能拿这事拒缴物业管理费。双方针尖对麦芒。那么,如何解决?今天一起看法院是如何处理的。

案情:拒缴物业费,10户业主成被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0年至2021年,新郑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小区内十户业主相继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并对物业费进行了相关约定。协议签订后,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了相应的物业服务,但十户业主却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进行推脱,不愿支付物业费,最终新郑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这10户业主起诉到法院。

审理:业主补缴物业费,物业优化服务

新郑法院观音寺法庭法官孙旭东承办该案了解案情后,经过前期调解沟通,新郑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10户业主中的4户业主达成和解,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愿撤回对其起诉。剩余6户业主坚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存在瑕疵,不愿缴纳物业管理费。其中,6户业主中的赵某因气不过,还在深夜打电话给承办法官诉苦。打电话当中,赵某情绪激动,表示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很多问题到现在都没能给她解决,现在却起诉她要物业费,凭什么?接到电话后,孙旭东全程耐心与她沟通,告知其不缴纳物业费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劝说赵某,如果她认为物业公司的服务存在瑕疵,应当合理合法表达诉求,而不是直接不缴纳物业费。在长达两个小时的沟通后,赵某终于平复心情,表示会将物业费补上。

最终法院做出裁判,判决6被告向原告支付物业费及违约金。据了解,目前6被告已全部履行拖欠物业费,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也承诺会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为小区业主提供更好的物业服务。

说法:督促物业整改,而不是拒缴物业费

小区业主如果遇到物业公司服务存在瑕疵,服务不到位,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业主在物业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如果有不满意的地方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应,以督促物业整改或以合法方式进一步维权,而不是直接拒缴物业费。

同时,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理服务的提供者,应当全面为小区业主考虑,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业主需求,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小区业主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链接:物业公司服务有瑕疵,有法可合理维权

我国《民法典》第944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有瑕疵,可通过正规、合理合法的途径寻求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左世友 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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