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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舞蹈班换址引家长不满,剩余学费能退吗?
2023-04-11 18:04:59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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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学习舞蹈,不料培训机构擅自更换授课地点,学生家长对此不满,可以要求退还剩余学费吗? 今天记者获悉,在郑州市惠济区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退了8400余元的培训费用。

2020年12月,林某带着女儿小萱到河南某教育培训公司报名了舞蹈课程。双方约定,学习时间3年,一年90节课,培训学习内容包括古典舞、芭蕾舞等,培训费共计11200元(含赠送1200元),双方口头约定每周日下午上课,没有签订任何形式的书面合同。某教育培训公司为此出具专用收据,载明:“客户姓名小萱缴纳金额10000元,芭蕾舞等内容”,并加盖公司章。

2022年6月,该培训公司以登记的经营场所租期届满为由,通知林某等家长变更授课地点。林某发现新的授课地点在一处写字楼中,通风功能差,空间狭小,设施不完善,与之前的舞蹈室环境相差甚远,随后终止了在舞蹈班的学习,并要求该培训公司退回培训费用。某教育培训公司拒绝退还,林某遂诉至法院。


(相关资料图)

“之前因为疫情原因一直没去上课,我们从2022年开始在他们那儿学了半年多的课,结果在这期间同一舞种的老师总换,现在又换了新地址,离家远不说,又小又旧,地面也不平整,孩子有次还被绊倒受伤了,这种教学环境也学不到啥啊。”法庭上,林某表示,孩子还剩54次课程没上,某教育培训公司应退款8416.8元的剩余课时费用。

而某教育培训公司则坚称,公司新旧营业场所仅相距不到3公里,小萱要求退款是由于基础较弱跟不上授课进度所致,而非培训地点变更。小萱受伤则是因其与同学打闹不慎绊倒所导致的,与该公司无关。而且林某在付款前,公司已向其告知学员不能因个人原因中途退班,所以公司不同意退款。

法院认为,原告小萱向被告河南某教育培训公司交纳舞蹈课程学费,被告为原告提供舞蹈课程服务,虽然双方之间未签订书面的合同,但已形成了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双方均应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原告按照约定向被告交纳了费用10000元,被告亦应当按照约定为原告提供相应的服务。现因被告河南某教育培训公司更换培训场所、原告摔伤等原因导致原告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故原告要求解除合同,被告返还培训课费用的诉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以支持。遂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某教育培训公司向原告小萱返还培训费8416.8元。

因判决生效后,某教育培训公司并未履行,林某带着小萱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虽然案涉执行标的不大,但影响着群众切身利益,为高效妥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多次向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听闻后有所松动,愿意分期付清。执行法官考虑到若分期付清容易产生“跑路”的风险,于是继续进行深入沟通、劝说,最终其表示可一次性退还林某支付的培训费用,随后将款项转入了法院执行款账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承办法官随后表示,近年来,其所处理的涉及教育培训类的合同纠纷案件不断增加,其中因退费难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培训课程前,要注意擦亮眼睛,合理“避坑”:

一是充分了解机构信息,尽量选择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服务机构。必要时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等途径审查培训机构资质和经营情况,搜索浏览培训机构在第三方平台的评论,侧面了解口碑、评价;实地考察培训机构环境、设备、教师资质及授课情况等,并注意观察人流量。对于新开业或尚在装修未开业的,以及以超低价揽客的培训机构,要提高警惕,不要只贪图便宜,盲目选择。

二是尽量签订书面的合同,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课程项目、培训费用、培训场地、其他费用等。对商家关于优惠条件、服务期限、充值卡使用范围及赠送等服务承诺,主动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固定。对于对方信息不明确或无签字盖章的应警惕并要求商家补充完整;对于霸王条款,要敢于说“不”。

三是谨慎充值,保持理性,购课或充卡金额不宜过高。不要因为商家的折扣力度大而盲目“囤课”,同时尽量选择时限较短的月卡、季度卡进行消费。

四要提供法律意识,注意索要票据,妥善保管发票、合同、消费凭证等关键性证据,每次消费后注意核对余额动态,做好消费记录,作为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和法律诉讼的依据。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与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如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部门,也可以提起诉讼。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 孙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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