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借了3万元,明明还了,咋还成被告?
2023-05-15 18:08:50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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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了3万元,明明还了,咋还成了被告?今天,记者获悉,河南原阳县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告诉你一个事实,借钱,千万不要轻易归还给第三人。

2020年5月5日,王某买车急需3万元,通过朋友李某介绍向吴某借款3万元,后吴某多次向王某催要,王某称:“钱早都给李某了”,吴某又向李某索要。李某称:“是给我了,但花了”,后李某玩起了失踪。吴某无奈将王某和李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和李某偿还借款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乃实践性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故认定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主要审查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借贷合意以及借款是否实际交付。

根据吴某所提交的录音可知王某应当知道自己的债权人,系吴某而非李某,且吴某向王某催要借款时,王某称已将款项偿还给李某,并未否认未向吴某借款,故认定吴某与王某之间存在借贷合意。同时,根据吴某提交的取款记录及王某购买车辆上牌时间,能够形成案涉借款,已交付王某的证据链。因此,法院认定吴某与王某之间具有民间借贷关系,吴某要求王某偿还借款3万元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吴某主张李某承担还款责任,双方之间并未形成借款合意,亦未交付款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依法判决王某偿还吴某借款3万元。另王某与李某之间的纠纷,可通过协商或诉讼另行解决。

说法:不要轻易将钱款归还给第三人

法官毛新茹提醒大家,民间借贷中借款和还款应当在借贷双方之间进行,在出借人未出具授权证明的情况下,不要轻易将钱款归还给第三人,否则借款人仍承担还款责任。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张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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