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你的银行卡!小心涉嫌刑事犯罪
2023-06-13 20:05:49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关注河南热线

不要被“兼职”“低成本、高收入”“零风险”等话术欺骗;不要出借、出租电话卡、银行卡、信用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信息……6月13日,中原区法院、中原区检察院、市公安局中原分局、共青团中原区委联合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巡回审判+法治宣讲”的形式为郑州市财经技师学院的200余名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中原区人大代表刘秋珍、郭冰杰、王庆春全程观摩。

巡回审判:两起出借银行卡犯罪案件当庭宣判


(资料图片)

上午10点,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庭审正式开始。本次巡回审判,中原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选择了2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依次有序进行。被告人熊某、孔某对各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

审理查明,2022年8月,被告熊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自己名下一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网络转账,银行卡共流入电信诈骗案件资金170余万元,熊某从中获利5000元。2022年11月至12月,熊某还介绍安排他人(席某、陈某,另案处理)从事类似违法行为,这两人银行卡共流入电信诈骗案件资金990余万元,熊某从中获利7000元。

2023年4月,被告孔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网络转账,两张银行卡共流入电信诈骗案件资金280余万元,孔某从中获利2.6余万元。

庭审查明,法庭当庭宣判,一审判决被告人熊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追缴被告人熊某违法所得1.2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判决被告人孔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孔某主动退出的违法所得2.6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熊某、孔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官宣讲:不要成为赚取佣金的“工具人”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徐源结合2个案件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裁判结果向在场学生详细讲述帮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量刑标准、法律后果及社会危害,并通过数据为同学们分析了帮信罪的特点及成因,希望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擦亮眼睛,千万不要被不法分子蛊惑,不要轻易相信天上飞来的馅饼,在应聘、实习、兼职的时候要问明工作性质,拒绝不当得利、违法得利;不要被“兼职”“低成本、高收入”“零风险”等话术欺骗,要谨慎应对,小心求证;不要出借、出租电话卡、银行卡、信用卡、U盾、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信息,一不小心可能就会成为赚取佣金的“工具人”,达到一定情节时,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同时她还提醒同学们时刻保持警惕,如发现这些不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通过这种形式的普法宣传,让我们更加直观地认识到帮信罪的危害,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要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学生小吴说。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呈现高发蔓延态势,关联犯罪帮信罪也逐年增多,一些犯罪分子甚至还将黑手伸向了在校学生、初入职场的青年,所以我们希望能通过这种形式引起在校学生、初入职场青年的关注,共同增强防范意识,选择正确的谋生方式和就业途径,千万不要因小失大,一失足成千古恨。”主审法官徐源说。

此次“巡回审判+法治宣讲”的形式有效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从而进一步增强辖区居民的法治意识,提高居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穆童  文/图

责任编辑:hN_1327
    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