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蟑螂引发的纠纷……
2023-08-17 19:22:03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关注河南热线


(相关资料图)

买了饭开开心心正吃着,突然发现饭里有只“小强”,怎么办?市民张先生就遇到这样的烦心事,与老板沟通无果,投诉后饭店拒不赔偿,这才走进法院。今天,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对外发布了该起案件进展。

今年6月,张某到某餐饮小店吃饭,正吃着发现饭菜里有一只蟑螂,与老板沟通无果后,投诉到12315市场监督管理局。因餐饮店不同意支付赔偿金,张某将餐饮店诉至金水区法院,要求餐饮店退还餐费并支付相应赔偿。

拿到卷宗后,法官雷海娜首先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纠纷原委。张某称,其在下班后到餐饮店吃饭,饭吃到一半时在汤里发现一只蟑螂,当时心里既害怕又恶心,也十分生气,就跟老板沟通,但老板一点道歉的意思都没有,不愿再与其沟通才起诉餐饮店要求赔偿。

然而餐饮店却称,饭店的食品制作过程十分干净,食物中不可能有蟑螂,不排除是张某自己将蟑螂放进去的。由于就餐位置没有监控,双方各执一词,都觉得对方存在过错。

庭审时,张某提交了消费记录和食品、蟑螂的图片,餐饮店提交了卫生检验合格证、后厨监控视频等,双方展开激烈辩论。

雷海娜结合案件情况及争议焦点,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希望和平解决本次纠纷。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雷海娜向餐饮店释明店内管理问题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让餐饮店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同时向张某陈述近几年餐饮店经营面临的困难,希望张某给予一定的理解。最终双方签署调解协议,约定餐饮店向张某支付包含餐费、赔偿款、诉讼费的费用合计550元,同时餐饮店对张某表示歉意,称以后一定会把好食品安全关。调解协议签署后,雷海娜督促餐饮店及时履行支付义务,当日下午17时左右,双方向法院提交了转款截屏,案件得以圆满和解。

提醒:食品安全需要大家共同维护,鼓励依法维权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生产经营者有义务确保提供的食品是安全且卫生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不以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为要件,只要食品存在缺陷,不论消费者是否食用或受到损害,生产者和经营都应承担责任。故生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自身行为,保障食品安全。

消费者在用餐时若发现问题,要注意保存好相关凭证,与店家协商解决不成可拨打12315或者通过诉讼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但如若打着消费者名号无中生有,借假维权行敲诈之实,也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陈梦姣

责任编辑:hN_1727
    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