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卖房人突然离世无继承人,房子无法过户怎么办?
2023-08-30 17:29:16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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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付了钱房子还没过户,卖房人突然去世,而且没有任何继承人,怎么办?近日信阳的王某就遇到这样的事,最终通过法院解决此事。今天,一起来看法院是如何操作的。

今年3月15日,经中介公司介绍,王某购买周某名下房屋一套,并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3月24日,王某按照约定代周某向银行偿还该房购置贷款24万元。谁料3月28日,周某突然意外离世,且其死后无任何继承人。因房产还未办理过户,王某遂向信阳市浉河区法院申请指定周某生前住所地民政部门,为周某的遗产管理人。

信阳市浉河区法院审理认为,《民法典》第1146条规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本案中,根据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及银行《个人贷款提前归还查询结果》,足以证明王某与周某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周某去世后,王某属于利害关系人,具备向法院申请指定周某遗产管理人的诉讼主体资格。《民法典》第114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本案中,周某去世时已无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早去世,无法定继承人,案涉房屋系周某生前所有,且其一直在该房屋居住,故王某申请由周某生前住所地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判决指定周某生前住所地民政局为周某的遗产管理人。

判决后,王某在民政局的配合下顺利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李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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