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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通讯!微信言论不当拒道歉 法官倾力执行促和解
2022-11-22 18:00:41 来源: 郑州晚报 郑州客户端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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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我对自己的不当言论给大家造成的困扰非常抱歉,希望能够原谅我……”11月21日,新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胡某意识到自身错误,并公开在某微信群向陈某及某业主委员会道歉,双方最终握手言和。那么,事情原委如何?

新郑市陈某为某小区的业委会主任,胡某为该小区的楼栋长。2020年、2021年,胡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表未经核实的推测性语言和侮辱性言论,导致小区业主微信群成员产生疑问及猜测,部分微信群成员随意附和,甚至有的业主跟着一起指责业委会,作出负面评价。

小区业委会及陈某为维护合法权益将胡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胡某连续7天在业主微信群向新郑市某小区业主委员会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判决生效后,胡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应尽的义务,业主委员向新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柳秋亮在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较为特殊,且逢疫情期间,经过释法明理,胡某表示愿意向业主委员会赔礼道歉,但胡某在最后一天因态度不够诚恳,陈某表示不予接受。

柳秋亮得知该情况后,与执行干警左继刚、位东风赶赴当事人所在小区,邀请该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现场组织双方就履行道歉义务进行协商。

胡某的态度比较抗拒,本可依法对胡某采取拉入失信黑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但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执行的理念,向胡某释法,并通过胡某的子女做思想工作,分析利弊。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努力和社区居委会的见证监督下,胡某公开向陈某赔礼道歉,陈某接受了胡某的道歉,至此,该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网络社交平台为公民发表言论提供了更为自由、便捷的途径,但公民应当注意在网络社交平台公开发表言论的方法和方式,自觉维护良好的网络语言环境。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王利 刘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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